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是兩種特殊的工作時間安排,主要適用于無法按標準工時制執行的工作崗位。以下是它們的定義和特點:
定義:綜合工時制是以周、月、季、年為單位綜合計算工作時間,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需與標準工時制一致。
特點:
適用范圍:交通、鐵路、郵電、航空、漁業等需連續作業的行業,或受季節、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。
工作時間計算:在計算周期內,總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,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與標準工時制相同。
加班規定: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視為加班,需支付加班費。
定義:不定時工時制是根據工作性質和職責,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彈性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。
特點:
適用范圍:高管、外勤、推銷、長途運輸、出租車司機等無法按標準時間衡量的崗位。
工作時間:無固定上下班時間,工作時間彈性較大。
加班規定:通常不支付加班費,但部分地區或企業可能有特殊規定。
工作時間安排:綜合工時制有固定的計算周期,不定時工時制則完全彈性。
加班費:綜合工時制超過標準時間部分需支付加班費,不定時工時制一般不支付。
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為特殊崗位提供了靈活的工作時間安排,保障企業與員工權益。